待在英國時間不長,幾乎都在倫敦鬧區,或是說觀光客群聚的地段晃
離開的前兩天跟Rachel & Henry 約了在南岸吃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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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早就想要買條卯釘皮帶了
主要是看了張DG秀上backstage image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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倫敦的物價跟台北比起來就只有一個字 : 貴
隨便吃個McDonald's 四鎊就飛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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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都會行,最重要的關鍵就是地鐵
幾乎所有我去的大都市,都有比台北歷史悠久,也就是老舊,的地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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逛街shopping,時尚精品,往往不只是為了那件"衣服"或"包包"
時裝秀、攝影名家幫品牌呈現出的時尚氛圍
訓練有素的店員帶來賓至如歸的服務..
彷若置身上流社會的錯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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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遊總是充滿驚奇與意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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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多小時的飛行,睡睡醒醒,我在2/29晚上八點抵達倫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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